民国风尚志:揭秘清末民国时期烟花地真貌(1/18)

责编:樊雅和 日期:2015-7-1

1906年左右江苏、上海的名妓(2)

妓女年龄均在14岁至20岁之间,不但姿色出众,且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,可谓肤柔如水,声美如莺,令人神荡魂摇。来这里的嫖客,大多是达官显贵、富商巨贾、豪门阔少和帮会首领之流。妓院规矩很大,讲究礼貌排场,要经历到门、进院、升阶、登堂、进轩、坐久、定情等诸多环节,为的就是设立名目多让嫖客掏钱。一等妓院一般不准嫖客住局(即留宿),以“卖艺不卖身”为标榜。因此,嫖客若得以“鸾凤”之欢,非出重金不可。——内容选自《民国风尚志》周利成/著 花山文艺出版社 特别鸣谢华文经典图书有限公司授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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